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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8月13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0件,现将第十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为68号的信访问题为:陈仓区县功镇浇峪沟村1组村民(马宝桂)在自家耕地内建养猪场,从2018年开始将粪便排放在泄洪渠内,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陈仓区 |
该养殖场用地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养殖场有肉猪48头,属散养户,干粪日产日清,用于果树施肥还田,建有沼气池、化粪池,有防雨、防渗设施。尿液、冲洗水进入化粪池后再次还田利用,无外排。现场检查时,养殖场附近存在异味,未发现粪便排放在泄洪渠内,渠内少量的液体痕迹为雨水和焦峪沟水库不定期排水。 |
是 |
已清理清扫养殖场的各类垃圾,对养殖场所内外进行了除臭作业,喷洒药物,除虫灭蝇,减少臭味。 |
是 |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