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6月4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86件,现将第二十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39
村民范永红在陈仓区周原镇王家村西侧公路边耕地内长期用液氨非法生产氨水,产生刺鼻性气味,且无环评手续,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陈仓区
该问题与转办21号为同一问题。陈仓区永红农资经营部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有生产作业痕迹,且无废水废气排放,无刺激性气味。厂外查看,农作物长势正常,未发现受污染迹象。
不属实
要求在未办理各项手续前不得恢复经营行为。
已办结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 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