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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5月20日19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7件,现将第五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21 |
陈仓区马家沟村石连路连村小学南侧私人院内有人非法生产氨水已持续一年多,未办理环评、消防、应急管理手续,生产时将废气(氨气)直接排放,气味刺鼻,生产废水(氨水)就地排放至污水渠内,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陈仓区 |
经排查,群众反映地点无氨水生产场所,在距离举报的马家沟村以南约1公里处,王家村十三组发现一处原氨水暂存点,为区农业局2012年7月27日批准的“周原镇王家村范永红修建农用液肥推广试验站”项目。2018年8月至今,当地政府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未发现该业主从事经营活动。目前,该项目一直停产,无废水废气排放。 |
部分属实 |
现场要求永红农资经营部在未办理各项手续前不得恢复经营行为,防止污染事件发生,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违法经营和违法排污行为。 |
已办结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年 5月9日-6 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