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沙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民宗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民宗发〔2025〕11号)精神,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5万元调整下达你单位,并对项目绩效目标予以审核批复。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302基础设施建设”。
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项目绩效管理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对衔接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确保衔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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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范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