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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09:06

区残联: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4〕82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4〕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9万元下达给你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 

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19万元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