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4]54号),现将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661万元下达你单位,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尽快落实项目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金额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陈仓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陈仓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理人:范丹妮
附件1 |
|||||||||
陈仓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 |
本次下达资金 |
其中:倾斜支持重点镇、重点村资金 |
其中:项目管理费 |
备注 | |||||
区农业农村局 |
1661 |
600 |
24 |
陈仓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相关部门和镇街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66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61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目标:资金下达到14个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涉及镇街个数 |
14个镇街 | |||||
涉及脱贫村个数 |
55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率 |
100% | |||||||
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
≥65%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2024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
明显增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
明显改善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量 |
巩固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