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257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4〕1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预算支出指标61.76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推进各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01综合医院”。请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