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249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382.08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村卫生室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37.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44.18万元,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请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