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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和省级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09:09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和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230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优抚对象中央和省级医疗保障经费104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资金83万元,省级资金21万元。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