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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省级补助(部分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09:04

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235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6项省级补助资金1232.41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274.36万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及合疗补助238万元、村医补助146.7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68.67万元、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464.6万元、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补助资金40.08万元。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合疗补助资金238万元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公卫、两筛项目)314.44万元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基本公卫服务补助274.36万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及合疗补助238万元列入“2100717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村医补助146.70万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68.67万元列入“210039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464.6万元列入“2100201公立医院-综合医院”,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补助40.08万元列入“2100408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请专款专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