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3〕137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专社字〔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326.4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265.49万元、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重大公卫项目)补助资金60.96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请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重大公卫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重大公卫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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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健康素养 |
重点地方病防治 |
职业病防治 |
孕前优生 |
两癌 |
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评估 |
卫生健康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
完善生育政策 |
本次下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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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 |
3.23 |
12.03 |
2.5 |
0.97 |
26.26 |
5.3 |
2 |
8.67 |
60.96 |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