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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9-16 14:04

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237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6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9.57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区级主管部门

区卫健局

实施期限

2022年

资金金额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中央补助

49.57

     地方补助


年度总体目标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的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实施。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产出指标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