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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09:41

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农[2022]130号),现将2023年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625万元下达你单位,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制定落实项目方案,确定扶持的具体对象、项目、金额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陈仓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陈仓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3.陈仓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目标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陈仓区机关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619室

邮箱:ccqncg@163.com

监督电话:0917-6231011

                 12317

受 理 人:范丹妮

  附件1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下达金额合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备注

发展资金小计

其中:2021年度考核奖励和绩效评价奖

1

区乡村振兴局

5575

5575

835



2

区民宗局

50



50



合计

5625

5575

835

50


附件2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相关部门和镇街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575

   其中:财政拨款

557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资金下达到14个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镇街个数

14个镇街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贫困村个数

55个贫困村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格率

100%

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

≥60%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进度

2023年11月底前支付不低于92%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已脱贫村低收入人口收入

明显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已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

明显改善

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质量

巩固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资金使用对象满意度

≧90%











附件3




陈仓区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单位

相关镇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支持民族聚居地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少数民族特色发展。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础设施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格率

100%

资金使用规范

符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

有序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村少数民族聚聚地方群众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