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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减2022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01 10:27

区残联: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135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488号)文件精神,现将宝陈财社字〔2022〕41号文件下达的2022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6.5万元予以调减。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及时调整并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