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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21 09:51

区卫健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23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1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379.0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村卫生室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28.2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50.76万元。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

社字37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