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2〕4号)及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2〕8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42.31万元下达给你们,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请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