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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8 14:15

区残联: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80号)及区财政局宝陈财预指字〔2021〕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残疾儿童康复)30万元下达给你们,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081199残疾人事业”,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绩效目标表(2021年度)

宝陈财社字(2021)12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