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学生资助中心: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教〔2021〕89号)和《关于下达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直达资金)的通知》(宝陈财预指字〔2021〕421号)文件,现预拨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第二批98.16万元(详见附件),含中央直达资金78.52万元,省级直达资金的配套1.55万元。年终列报“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经费中中央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中央直达资金的支付数据将同步至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资助范围、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对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主要用于免学费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日常运转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滞留。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助学金。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20%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2,500元/生•学年,一般困难的学生1,500元/生•学年。
三、请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号)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和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增强资助的精准性,做到应助尽助。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部分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预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