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解决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市残联、市财政局《2026年度第二批残疾人保障金教就项目实施方案》(宝市残联发〔2026〕33号)精神,区残联拟向符合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机构拨付专项扶持资金。按“安置1人给予1万元扶持,上限30万元”标准,经审核评估,本次拟按应拨资金的80%比例,向3家机构拨付辅助性就业扶持项目资金共计61.6万元。具体如下:
宝鸡聚福琳老年公寓: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30名,拟给予扶持资金24万元;
宝鸡颐养老年公寓:安置精神残疾人26名,拟给予扶持资金20.8万元;
宝鸡秦阿甘油脂有限公司:安置智力残疾人21名,拟给予扶持资金16.8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9月16日—9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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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