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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优势特色种植业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9-11 14:25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6〕35号)要求,为实施好2026年优势特色种植业项目,进一步助推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面向全区遴选2026年优势特色种植业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陈仓区优势特色种植业柴胡产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

围绕柴胡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环节完善设施建设,配套现代化加工装备,提升柴胡产地趁鲜加工能力。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本批次下达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优势特色种植业柴胡产地加工基地建设,拟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补助对象为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柴胡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需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突出。优先支持参与过中省中药材品种繁育试验示范的新型经营主体。承担中省产业融合、绿色高产高效、新型主体培育等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叠加享受省级资金支持。

柴胡产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50亩以上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或改造提升,优先支持从事柴胡收购及初加工并取得柴胡趁鲜加工标准化基地认定的经营主体,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遴选

请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投资主体填写《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和投资主体简介(目前发展现状、优势、荣誉等),经村、镇街审核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yj6231312@163.com。遴选截止日期:2026年9月15日。

我局将对各主体资格进行遴选和评审,择优确定2026年陈仓区优势特色种植业柴胡产地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葛瑞娟,联系电话:0917-6231385

附件: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