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6 {34号})、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宝鸡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宝农函2026 {112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陈仓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内容及资金用途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联系电话:0917-6231313、0917-6215177。
附件:陈仓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
陈仓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6 {34号})、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宝鸡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宝农函2026 {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区“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单位主体作用,加强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整体效能,稳步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实施原则
建立“1统1主N协调”工作机制,构建以区农业农村局为统领、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农科教企联合协作的农技推广服务立体化格局,打造技术集成创新平台,聚焦农技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提升推广服务效能。坚持绩效引领,以农技推广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建立服务流程、线上线下联动的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强化以服务成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
三、主要任务
1.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以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创建“吨粮镇”“吨粮村”,展示粮油主导品种10个以上、主推技术10项以上,稳步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全力保障粮油关键技术推广落地。重点保障川塬灌区小麦、玉米种植带,渭北塬区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种植带,西部山区小麦、油菜、春玉米种植带等任务落实,实现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全覆盖”,大幅提高主推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主要粮油作物产能。
2.加强多元化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邀请大专院校、农业领域专家教授,围绕粮菜果畜主导产业,开展专题技术指导,助力产业发展。推动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镇街,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推广服务机制,成立12个区级、15个镇级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将区镇农技员和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粮食烘干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形成“农业科研院所+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产学研推用一体化协作模式、“专家+技术指导员+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多方协同参与的技术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3.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辐射带动能力。结合全区粮食产业发展需求,按照五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核心技术、有示范品种、有专业团队、有服务能力),通过公开遴选,在慕仪镇、周原镇共建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成效显著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分别是宝鸡市陈仓区万亩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宝鸡市陈仓区科丰达种植家庭农场、宝鸡市陈仓区鑫华种植专业合作社,面积2672.22亩。在慕仪镇宝鸡市陈仓区实惠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整建制推进县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基地1个,面积617.92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药剂、新装备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打造“四新”集成展示平台,每个基地开展不少于10次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联系不少于5户新型经营主体,每户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不少于10户农户,整建制推进县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不少于20户农户,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技术规程1项。示范基地制定工作方案,统一竖立标牌,明确年度技术服务示范推广任务,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将基地建成国家级标杆示范基地。基地粮食周年均衡亩产1000公斤以上。
4.全面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围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稳定队伍、提升素质”的总体要求,按照“三保三抓三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打造“三能型”农技推广队伍为目标,依托国家或省市级培训机构,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观摩交流、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全年培训农技人员200人,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强化服务业绩考评激励,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农业生产一线、贡献突出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区镇两级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200名技术指导员,每名技术指导员联系1-2个村,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观摩交流等方式,对科技示范主体、小农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指导等,并针对10户科技示范主体(水产1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技术指导员在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长必须达到100个工作日以上。对技术指导员全程相关工作信息、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并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不予发放工作补助,并在全区通报。
5.选优培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健全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与激励机制,推动示范主体培育从扩面向提质转变,严把遴选条件,遴选示范作用发挥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农民技术员作为示范主体,推动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舍、渔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各镇、街要在所辖村全覆盖遴选科技示范主体,确保村村有示范户,全区共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946户,户主长年在外打工,户主无智能手机,户主年龄超过65岁的不得遴选为科技示范主体。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街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或农办,镇街复审后,报项目实施单位审定,并予以确认。推行农技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工作机制,农技人员开展进村包户联主体,构建“专家+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场所+示范主体+普通农户”链式精准服务模式,每名基层农技人员包联1-2个行政村、服务10名种养殖主体,辐射带动农户学好技术、用好技术、稳产增收。
6.精准有效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全区推介发布粮菜果畜渔主导品种80个,主推技术33项次,通过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开展主推技术推介,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全链条推广服务模式,下沉基层包村联户,落实农技推广任务,开展观摩培训、技术指导等活动。做好全区农技推广工作,精准做好科技示范主体培训指导服务,确保主推技术落实落地。农技人员年均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达到100个工作日,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7.做好农技推广信息发布。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和个人开设公众号(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制作发布贴合生产实际、通俗易懂的农技短视频,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推介、技术咨询和线上线下农技培训指导。持续推广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强化农技问答、在线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功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平台实现动态管理与成效展示。全区农技人员、示范主体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要达到100%。每位技术指导员要在中国农技推广APP平台上报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我的日志》100天次以上,《我的农情信息》20条以上,提问量、回答量、评论量、点赞量人均不少于2条,发布工作动态不少于2条。全区农技推广工作动态、主推技术、文件材料、示范基地建设、技术员指导服务、示范主体培育等将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和绩效考评管理。
四、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划分三个阶段:
1.筹备阶段:2026年8月底前,成立区级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开展宣传动员,对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进行公开遴选,确定技术指导员、推介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实施阶段:2026年9月—12月底,印发实施方案、主推技术文件等,全面启动项目实施,遴选科技示范主体、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对确定的技术指导员分专业进行集中培训,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示范主体开展技术培训、田间指导和兑现物化补贴等,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并做好“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信息上报和填报工作。期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书面总结报告,查缺补漏,自查整改。
3.检查考核阶段:2027年1月10日前,区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单位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形成项目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报告,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五、补助环节
2026年项目补助资金110万元。项目补助对象为承担基层农技推广任务的单位,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等。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补助、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农技人员培训、技术观摩、现场交流等环节支出。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46.0万元。主要用于区镇技术指导员承担全区农技推广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补助;200名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00天,期终进行工作考评,依据项目绩效考核奖惩办法,从中国农技推广APP注册使用、科技示范主体遴选与培育、宣传培训、物化补贴发放、技术指导与服务成效、科技示范主体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天数、考评等次,核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人均2300元,共计补助资金46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12.0万元。主要用于基地购买种子、肥料、农药,落实主推技术措施等。从玉米测土配方施肥、一喷多促,小麦新品种、测土配方施肥,制作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等环节补助。建立粮食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整建制推进县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基地1个,每个基地补助3.0万元,合计补助12.0万元。
(1)宝鸡市陈仓区万亩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①玉米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6万元。②玉米一喷多促补助0.6万元。③小麦新品种补助0.89万元。④小麦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89万元。⑤统一模式更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2米×3米)补助200元。合计补助3.0万元。
(2)宝鸡市陈仓区科丰达种植家庭农场。①玉米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6万元。②玉米一喷多促补助0.6万元。③小麦新品种补助0.89万元。④小麦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89万元。⑤统一模式更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2米×3米)补助200元。合计补助3.0万元。
(3)宝鸡市陈仓区鑫华种植专业合作社。①玉米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6万元。②玉米一喷多促补助0.6万元。③小麦新品种补助0.8万元。④小麦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8万元。⑤统一模式更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2米×3米)补助2000元。合计补助3.0万元。
(4)宝鸡市陈仓区实惠农机专业合作社。①玉米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6万元。②玉米一喷多促补助0.6万元。③小麦新品种补助0.89万元。④小麦测土配方施肥补助0.89万元。⑤统一模式更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2米×3米)补助200元。合计补助3.0万元。
3.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46.70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应用所需的种子、鱼苗、肥料、农药、渔药、兽药等农用物资物化补助,每户补助240元,1946户共计补助资金46.704万元(194名技术指导员每人包抓10户,共计1940户,每户240元,合计46.56万元;水产技术指导员每人包抓1户,共计6户,每户240元,合计0.144万元)。
4.农技人员能力提升等补助5.296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专家授课、组织现场观摩等费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人、各项目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邀请市聘农业科技顾问、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分工。各项目实施镇街、局属各技术指导单位,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本单位农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对照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调度、资料收集、信息上报、期终考评等工作。项目结束后,将项目资料及时报区农技中心建档。各单位要形成合力,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将区上发布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实到田舍渔场,全力推进项目任务高质量完成。
3.强化监管考核。区农技中心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挪用。对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等,按照项目要求和实施内容给予适当补助,确保专款专用,实现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目标任务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成立区项目考评领导小组,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实效等为主要考核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全区200名技术指导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和绩效挂钩,充分调动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4.做好宣传总结。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深度挖掘农技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先进经验、创新模式,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广泛宣传推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项目完成后要自下而上做好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各镇(街)技术指导员、示范主体分配表
|
单位 |
科技 示范主体 (户) |
镇街 技术指导员 (名) |
区级 技术指导员 (名) |
合计 (名) |
备注 |
|
东关办 |
462 |
5 |
区农技中心36人、区水产站2人、虢镇畜牧兽医站5人 |
48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410户、 水产养殖户2户、畜牧养殖户50户 |
|
虢镇办 |
20 |
2 |
2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0户 | |
|
千渭办 |
20 |
2 |
2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0户 | |
|
阳平镇 |
312 |
9 |
区水产站2人、区农经站12人 区农机校5人、区农宣中心5人 |
33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90户、 水产养殖户2户、畜牧养殖户20户 |
|
周原镇 |
320 |
7 |
区农安中心9人、区畜牧站14人、区繁育站2名 |
32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30户、 畜牧养殖户190户 |
|
慕仪镇 |
290 |
7 |
区农机中心15人、区种子站7人 |
29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70户、 畜牧养殖户20户 |
|
贾村镇 |
41 |
4 |
区水产站1人 |
5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40户、 水产养殖户1户 |
|
县功镇 |
111 |
7 |
区农安中心1人、区畜牧站1人、区农机中心1人、区水产站1人、虢镇畜牧兽医站1人 |
12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80户、畜牧养殖30户、水产养殖户1户 |
|
新街镇 |
60 |
5 |
区农技中心1人 |
6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60户 |
|
香泉镇 |
30 |
3 |
3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0户、 畜牧养殖10户 | |
|
赤沙镇 |
30 |
3 |
3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30户 | |
|
坪头镇 |
20 |
2 |
2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0户、畜牧养殖10户 | |
|
拓石镇 |
30 |
3 |
3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0户、畜牧养殖10户 | |
|
凤阁岭镇 |
160 |
4 |
区桑果站12名 |
16 |
示范主体为果树种植户160户 |
|
千河镇 |
40 |
4 |
4 |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40户 | |
|
合 计 |
1946 |
67 |
133 |
200 |
|
202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请表 | |||||||||||
|
专项资金类别: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实施内容及省级资金补助环节 |
总投资 | |||||
|
合计 |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
省级财政资金 |
市级财政资金 |
县级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
|
1 |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
陈仓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 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马虎鸣18992757138 |
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46.0万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12万元;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46.704万元;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等补助5.296万元。 |
110 |
110 |
||||
|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 ||||||
|
(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陈仓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 |||||
|
主管部门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期限 |
2026年 |
执行率分值(10分) | ||
|
市级财政部门 |
宝鸡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
|
资金金额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110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 |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实施期总目标 |
年度总目标 | ||||
|
落实《农业农村厅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持续夯实基层农技推广根基,统筹农技资源融合发力,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助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区遴选技术指导员200名、培育科技示范主体1946户、建立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整建制推进县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基地1个。农技人员人年均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达到100日次,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聚焦粮食安全,全力实施科技支撑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强化体系建设,打造协同高效农技推广格局;建强示范样板,打造技术转化标杆阵地;抓实人才培育,锻造高素质专业农技队伍;优化特聘计划,规范特聘农技队伍管理;强化主体培育,落实科技帮扶精准包联服务;推进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农技服务效能。全区遴选技术指导员200名、培育科技示范主体1946户、建立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整建制推进县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基地1个。农技人员人年均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达到100日次,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
|
年度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权重(90分)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遴选技术指导员 |
≤200名 |
5 | ||
|
示范主体补贴 |
≤240元/户 |
5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示范基地补贴 |
≤3万元/个 |
5 | ||
|
主推技术到位率 |
≥95% |
5 | ||||
|
每个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 |
≥10次 |
5 | ||||
|
每个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
≥5家经营主体≥10户农户 |
5 | ||||
|
建立示范基地 |
≤4个 |
10 | ||||
|
整建制推进县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基地带动当地农户 |
≥20户 |
5 | ||||
|
培训全区农技员 |
≥200名 |
5 | ||||
|
质量指标 |
先进适用技术 |
快速进村入户 |
5 | |||
|
市县协同推广 |
推广模式“单兵”变“协同” |
5 | ||||
|
示范引领作用 |
更加有力 |
5 | ||||
|
推广队伍能力 |
稳步提升 |
5 | ||||
|
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
大幅提升 |
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1年 |
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 |
单产稳步提升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