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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仓区紫竹苑1#2#商住楼现状核实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6-05-11 09:21

紫竹苑小区相关利害人:

宝鸡市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的紫竹苑小区1#、2#商住楼及地下车库项目位于陈仓区南环路4号,项目总平面图于2012年3月审批通过。2023年3月,该项目纳入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台账(宝市解决登记难专办发〔2023〕5号)。为妥善解决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依据相关规范和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相关政策要求,现将该小区建设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和处置意见公示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违章加建地下室。1#、2#商住楼商业裙楼下违章加建地下1层商业用房(1#楼地下加建面积730.71㎡,2#楼地下加建面积381.19㎡)。

2、小区车位不足。总平图审定地下机械双层车位400个,实际建成平层车位180个,少建车位220个。

二、整改和技术审查情况

1、经核实,2024 年 11 月建设单位自行完成该小区地下1层违规建设区域的永久性封堵工作, 消除违规建设形成的安全隐患与管理漏洞;2024 年 12 月通过消防验收, 取得《关于紫竹苑 1#2#楼消防手续的认定意见》(宝住建消认定字 第 001 号), 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均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经宝鸡市建筑设计院技术审查认定:项目2012年3月30日批复总平面图指标中地下立体停车位400个;2016年批复地下车库报建图车位数平层车位123个;2017年6月28日批复总平面图中在10#楼东侧围墙处规划地上5层立体停车库,设计车位50个,未建设,并明确远期在用地东侧公园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根据现场踏勘小区内已建地下停车库实际建设停车位180个,少建地下车位220个。

三、处置意见

1、车位不足问题已推送执法处理,由区政府督促建设单位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手续前完成项目违法建设执法处理;

2、1#2#楼商业裙楼地下违章加建区域建设单位已自行封堵,并取得《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关于紫竹苑 1#2#楼消防手续的认定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负责1#2#楼商业裙楼地下1层封堵后监管工作,后期拆除封堵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区政府负责;

3、车位不足问题由区政府负责和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原址和就近补建方式足额配备。

现将该项目建设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置意见予以公示,征求各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可来电向区专班办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陈仓区政府网站、项目现场。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陈仓区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赵恩平              电 话:0917-6219016      

宝鸡市陈仓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

遗留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