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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宝鸡市陈仓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的公告

来源: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15:15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若干措施》和《宝鸡市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制度规定》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予以公布。

附件:1.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2.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1

2025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给付

其他

受理数(

许可数(

件数

金额

万元

总次数

涉企数

最高

频次

金额

万元

金额

万元


17933

17773

1501

242.8297

58

8022

2835

10

10

78.99

815

1477.926




























说明:

1.统计单位分为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两类。为避免重复统计,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只统计区本级(仅以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为统计对象)的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2.统计数据填写本年度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本单位有行政执法权但本年度未发生行政执法行为的以 0 计;本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的以 / 计。

3.行政检查中,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1件。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件数。

4.行政检查中“最高频次”是指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按涉及企业检查频次最高的计。

附件2

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585

10513

3275

11

3

行政确认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

307

8

21

9

0

说明:

1.统计单位分为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两类。为避免重复统计,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只统计区本级(仅以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为统计对象)的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2.本统计表为当年作出的涉企行政执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