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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9-03 17:42

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42号)和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函〔2025〕145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陈仓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内容及资金用途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联系电话:0917-6231313、0917-6215177。

附件:陈仓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方案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附件

陈仓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42号)和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函〔2025〕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主体地位,加强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升农技推广整体效能,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实施原则

建立以区农业农村局为统领、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农科教企联合协作的“1统1主N协调”运行机制,构建农技指导服务立体化格局,打造技术集成创新平台,聚焦农技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发力,提升推广服务效能。坚持绩效引领,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建立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的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强化以效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

三、主要任务

1.科技支撑粮油等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分区域组装集成并形成综合技术方案。推广小麦“3335”、玉米“5335”绿色高产高高效集成技术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重点落实川塬灌区小麦、玉米复合种植带,渭北塬区小麦、大豆、杂粮种植带,西部山区高产春玉米种植带等任务,实现主推技术、综合技术方案示范推广“全覆盖”,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主要粮油作物产能。

2.加强多元化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为主体,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农技推广体系,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专家教授围绕粮菜果畜产业,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助力产业发展。推动区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镇街,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成立区级12个、镇级15个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将区镇农技员和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粮食烘干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构建“行政推动+农技推广机构+社会化服务”、“专家+技术指导员+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技术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3.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展示能力。结合全区粮食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公开遴选,建立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基地规模1299.06亩。其中:宝鸡市陈仓区实惠农机专业合作社599.06亩,宝鸡市陈仓区金穗丰农机专业合作社700亩。在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3场(次)以上,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10户,聚焦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打造一批农民技术员,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示范基地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树立标牌,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展示引领带动作用。基地粮食周年均衡亩产1000公斤以上。

4.精细精准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结合我区生产实际、主导产业发展和农业技术需求,全区推介发布粮菜果畜渔主导品种60个,主推技术33项次,通过主推技术推介,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条推广服务模式,下沉基层包村联户,落实全区农技推广工作任务,开展观摩培训指导活动等。精准做好科技示范主体培训指导服务,包抓粮果渔示范主体面积22亩以上、家禽家畜22头只以上,含辐射户面积(头只),确保主推技术落实落细。全区农技人员人年均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达到100个工作日,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持续稳定基层队伍。建立健全区镇两级农技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考评制度和奖惩办法,确保公益性服务到位。围绕服务效能、服务质量、服务成效“三提升”,采取定目标、定内容、定指标三项举措,持续开展星级服务创建工作,通过全力抓好全区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推广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创新,建立高效推广新模式、打造示范服务新亮点,为领跑全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6.全面提高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的总体要求,围绕“三保三抓三提升”,打造“三能型”农技推广队伍为目标,依托国家级或省市级培训机构,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全年培训农技人员271人,其中邀请专家授课培训200人,参加省市培训71人,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强化指导服务业绩考评激励,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相对稳定的原则,从区镇两级一线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200名技术指导员,每名技术指导员对口联系1-2个村,负责5户科技示范主体(水产1户)的技术指导服务。技术指导员在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间100个工作日以上。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观摩交流等方式,对科技示范主体、小农户进行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指导,提高其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对选定的技术指导员档案记录相关工作信息、工作情况,期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作补助费不予发放,并全区通报。

7.培优培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结合全区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需要,科学确定年度主体培育数量。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和农技人员对口指导服务机制。严把遴选条件,主体培育向“控数量、提质量、强带动”转变,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农民技术员作为示范主体,推动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各镇、街重点选择1-2个村集中连片遴选科技示范主体,分年度轮换培养,全区遴选976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户主长期在外打工或户主年龄超过65岁不宜遴选为科技示范主体。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街农办,镇街农办复审后,报项目实施单位审定,并予以确认。基层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的重要关键环节,对示范主体要开展不少于3次的手把手、面对面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传播的主力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8.强化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 使用,加大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运用力度,引导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等有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全区农技人员、示范主体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要达到100%。每位技术指导员要在中国农技推广APP平台上报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我的日志100天次以上,我的农情信息20条以上,提问量、回答量、评论量、点赞量人均不少于2条,发布工作动态不少于2条。全区农技推广工作动态、主推技术、文件材料、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员指导服务、示范主体培育等将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和绩效考评管理。

四、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筹备阶段:2024年8月底前,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宣传发动,确定各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确定技术指导员、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9月—12月底,印发实施方案、主推技术文件,综合技术方案等,全面启动项目实施,遴选科技示范主体、组建技术团队,对确定的技术指导员进行分专业集中技术培训,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对示范主体开展技术培训、田间指导和兑现物化补贴等,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并做好“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信息上报和填报工作。期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书面总结报告,查缺补漏,自查整改。

3.检查考核阶段:2026年1月10日前,区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单位技术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并对整体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项目自查自评报告和验收总结报告,迎接省、市上级的考核验收。

五、补助环节

2025年项目补助资金90.0万元。项目补助对象是技术推广承担者、推广服务提供者和实际使用者,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人等。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补助、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农技人员培训、技术观摩、现场交流等环节支出。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44.0万元。主要用于区镇技术指导员承担全区农技推广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补助;200名技术指导员每人年推广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每亩补助100元,指导面积22亩以上,含辐射户面积,指导家禽家畜22头只以上,含辐射户面积。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00天,期终进行工作考评,根据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面积、工作天数等进行核算,分等次进行补助。每人平均2200元,共计补助资金44.0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示范展示等。建立粮食示范基地2个,面积1299.06亩。每个基地集成组装展示一项综合技术。从玉米新优品种、化学除草技术,小麦宽幅播种、土壤处理、药剂拌种、机械镇压技术,制作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等环节补助。玉米新优品种补助1.0万元,化学除草补助0.8万元;小麦宽幅播种补助1.0万元,土壤处理+药剂拌种补助1.0万元,机械镇压补助1.0万元;制作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2×3米)补助0.2万元。每个基地补助5.0万元,合计补助10.0万元。

3.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25.37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所需的种子、鱼苗、肥料、农药、渔药、兽药等农用物资物化补助,每户补助260元,976户共计补助资金25.376万元(194名技术指导员每人包抓5户,共计970户,每户260元,合计25.22万元;水产6名技术指导员包抓1户,共计6户,每户260元,合计0.156万元)。

4.组装综合技术方案补助5.0万元。由区农技中心从科技支撑粮油组装综合技术方案。主要用于技术资料印刷、新型经营主体、农技人员技术观摩会、现场交流会、技能实训会等,补助5.0万元。

5.考评管理、农技人员能力提升等补助5.624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技术培训会、能力提升培训等费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区农技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人、各项目镇街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技中心),区农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聘请大专院校专家教授开展技术培训授课、指导服务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分工。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农技推广体系在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全程做好本单位农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对照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调度,资料收集,信息上报,期终考评等工作。项目期终后,将项目资料报区农技中心建档。各单位要形成合力,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将区上发布的主推技术落实到田舍渔场,全力推进项目工作高质量完成。

3.强化监管考核。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与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对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等,按照项目要求和实施内容给予适当补助,确保专款专用,实现项目资金优势集成。根据目标任务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成立区项目考评领导小组,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实效等为主要考核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全区200名技术指导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充分调动每位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4.做好宣传总结。各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要聚焦农技推广“一主多元”体系和“一性三化”(农技推广公益性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机制,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短视频、公众号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项目完成后要自下而上做好总结,迎接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上级检查验收。

各镇(街)技术指导员、示范主体分配表

单位

科技

示范主体

(户)

镇街

技术指导员

(名)

区级

技术指导员

  (名)

合计

(名)

备注

东关办

242

5

区农技中心38区水产站2

虢镇畜牧兽医站5人

50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15户、

水产养殖户2畜牧养殖户25户

虢镇办

10

2


2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0户

千渭办

10

2


2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0户

阳平镇

142

6

区水产站2人、区农经站11人

区农机校6人、区农宣中心5人

30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40户、

水产养殖户2

周原镇

175

6

区农安中心9人、区畜牧站18人、区繁育站2

35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65户、

畜牧养殖户110

慕仪镇

150

6

区农机中心16人、区种子站8

30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50

贾村镇

21

4

区水产站1人

5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0户、

水产养殖户1户

县功镇

51

6

区农安中心1人、区畜牧站1人、区农机中心1虢镇畜牧站1人、区水产站1人

11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40户、畜牧养殖10户、水产养殖户1户

新街镇

25

4

区农技中心1人

5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25

香泉镇

15

3


3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0户、

畜牧养殖5户

赤沙镇

10

2


2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0

坪头镇

10

2


2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5户、畜牧养殖5户

拓石镇

10

2


2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0户

凤阁岭镇

90

4

区桑果站14

18

示范主体为果树种植户90

千河镇

15

3


3

示范主体为粮食种植户15

976

57

143

200


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资金名称

陈仓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省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市级主管部门

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财政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县级主管部门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

年度金额(万元)

90

其中:中央补助

90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遴选技术指导员200名、培育科技示范主体976户、建立2个农科技示范基地;农技人员人年均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达到100日次,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中国农技推广APP注册率、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年内发布工作动态不少于400条、每名农技人员上传工作日志不少于100篇。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遴选技术指导员数

≧200

技术指导员服务天数

≧100

培育科技示范主体数

≧976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数

2

粮果菜面积数

3586

家禽家畜量

682

鱼虾面积

132

工作动态

≧400

质量指标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95%

科技支撑粮油果菜畜单产

明显提升

时效指标

及时拨付资金

规定时间下达

成本指标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小农户面积和服务规模经营水平

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示范基地现场观摩培训(场次)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95%

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满意度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