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本局就当事人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圆润家鑫优品日月百货零售店经营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的袜子及无生产许可证的手套案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宝陈市监罚催【2025】9号进行直接送达,当事人经营场所处于关停状态,现场拨打当事人经营者郑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预留的手机,显示为空号,无法直接送达。当日本局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的方式向当事人郑健户籍所在地进行邮递送达,2025年8月16日该挂号信被拒收退回至我局。截至2025年8月18日,本局未收到郑健本人的任何反馈,现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特此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宝陈市监罚催【2025】9号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