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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仓区福·丽园商品住宅楼现状核实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公示

来源:区不动产办证难处遗工作专班 发布时间:2025-07-25 15:17

相关利害关系人:

福·丽园商品住宅楼项目位于陈仓区民政局以北、南堡村以南以东。该项目于2009年12月开工,2013年5月交付投入使用,2023年7月被纳入宝鸡市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任务台账。为妥善解决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依据相关规范和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相关政策要求,现将该小区建设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和处置意见公示如下:

一、主要存在问题

1、住宅楼未批先建,且存在加长加宽(向西加长1.3米,向北加宽1.5米)、移位超界占压行政办公用地(目前已通过分割出让2227.74㎡行政办公用地解决了住宅楼超界建设问题)。

2、规划113个地下车位未实施、违法加建地上立体停车库(地上三层,长53.8米,宽6.5米)。

3、超建面积1406.33㎡,需完善土地手续。

二、处置意见

1、楼宇未批先建、加建问题,按现状认定。

2、由区政府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善超建1406.33㎡土地手续。

3、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对违法加建的立体车库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使用安全;同时组织建设单位补建未落实的规划车位。

4、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手续前完善项目违法建设查处、工程质量审查、消防验收(包括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建筑防火间距)和相关规费缴纳等手续。

现将该项目建设现状主要存在问题及处置意见予以公示,征求各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可来电向区专班办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区将申请按现状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陈仓区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赵恩平              电 话:6219016   

宝鸡市陈仓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

遗留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