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检查反馈我区“未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人员机构落实不到位”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配机构编制资源,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10日(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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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