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及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宝鸡市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优待政策经办过程的通知》【宝市残联发〔2015〕204号】文件精神,拨付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27.5万元,区级财政补助27万元,共计54.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6月4日-6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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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