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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的公示

来源: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17:26

根据宝鸡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4〕220号)、陈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的通知》(宝陈财农字〔2025〕1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4000亩,资金320万元。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与任务

2025年中央财政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任务4000亩,资金320万元。其中分配国有冯家河林场建设任务1000亩,资金80万元;国有八里庄林场建设任务1000亩,资金80万元;国有坪头林场建设任务1000亩,资金80万元;国有凤阁岭林场建设任务1000亩,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低效林改造工作,年终列入“2110599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把关,铸造精品。做好“事前指导、中间检查、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的管理,对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完后,区林业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切实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

2.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法规,切实按照资金管理具体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程序,落实资金使用责任,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项目事项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将绩效自我评价报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检查评价,确保项目管理规范。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监控,按期如实填报财政资金绩效考核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计划表

联系单位:陈仓区林业局产业股

电话:0917-6215995

宝鸡市陈仓区林业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低效林改造项目资金计划表

序号

实施单位

建设任务(亩)

资金(万元)

备注

1

国有冯家河林场

1000

80

2

国有八里庄林场

1000

80

3

国有坪头林场

1000

80

4

国有凤阁岭林场

1000

80

合计

4000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