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应对干旱影响,扩大全区夏播秋粮面积,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现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扩种夏播秋粮奖励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粮食生产“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菜”的“两稳两扩”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我区粮食生产64.5万亩和19.1万吨目标任务。各镇街要切实把夏播秋粮生产目标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全区粮食安全。
二、奖励对象
按照“谁种粮奖励谁”的原则,奖励对象为我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户,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奖励标准
1.对种植玉米、大豆、薯类的农户,每亩奖励20元。
2.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薯类50–1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奖励25元。
3.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薯类101–500亩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奖励30元。
4.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薯类501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奖励35元。
5.对种植秋粮500亩以上且收益超过10万元、15万元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主要用于奖励村干部。
6.对完成年度粮食种植任务且秋粮种植面积超过秋粮任务5%、10%、15%的镇街,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工作经费。
四、资金保障
《宝鸡市陈仓区2025年扩种夏播秋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从农业专项项目结余盘活资金中列支。2025年扩种夏播秋粮奖励资金可与农业专项粮油类项目的补助资金叠加使用。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督查考核。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区委、区政府将年度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镇街乡村振兴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遏制弃耕撂荒。禁止出现弃耕弃种和季节性撂荒。对弃耕弃种、季节性撂荒1年及以上的农田,在告知原承包户后仍不耕种的,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流转或季节性流转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代耕代种,种植收入归耕种者所有。对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均不予耕种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耕种。
(三)规范发放流程。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陈仓区2025年扩种夏播秋粮奖励办法实施方案》,落实奖励办法兑现奖励资金。各镇街具体负责落实,规范奖励资金审核、发放、公示等环节,精准识别奖励对象,精确核查奖励面积,及时足额发放奖励资金。
(四)强化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监管,随时掌握奖励资金发放进展情况,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奖励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夏播扩种奖励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明确奖励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奖励目的为扩种秋粮和稳定种粮农民收入。要引导镇街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准确把握奖励目标和管理要求,确保奖励办法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