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有关要求,为了全力实施好2025年实施设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进一步提升全区设施蔬菜发展水平,现向全区遴选2025年设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陈仓区设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
二、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主要用于种苗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加工冷链延链、品牌营销溢价增值、科技创新服务保障等环节。不得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大量用于购置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用于培训、展销等会等一次性不易评价的支出,项目建设不能与其他财政类项目建设重合。财政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投资30%。
三、项目建设内容:按照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要求,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建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内容:一是新建10亩以上蔬菜日光温室、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等及配套建设;二是对设施蔬菜园区及企业老旧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进行提升改造。主要用于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老旧设施的维修、维护;三是园区企业蔬菜初加工类及蔬果冷链设施、物流等设施设备。
四、项目实施条件
实施主体:陈仓区域内涉及设施蔬菜生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施主体必须符合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承担项目所必要的生产设施和设备;(4)具有多年从事农业生产经验,有不少于3名的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勇于担当、值得农民信赖的职业农民或农艺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力量队伍;(5)能够进行规模化设施蔬菜生产、引领示范带动周边区域发展。(6)实施主体带动能力强,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活动;(7)能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相关实施要求开展工作,有能力完成区农业农村局蔬菜技术推广部门安排的相关蔬菜生产试验、示范工作。
五.项目遴选:请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设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投资计划表》一式2份及其他资料,经镇街、村审核后盖章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yh178@163.com。遴选截止日期:2025年3月5日。
区上将对各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和遴选,通过评审和遴选的项目建设主体将实施2025年设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
联系人:赵小军 电话:6231317
附件:2025年设施蔬菜产业集群项目投资计划表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