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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19 09:04

2024年,陈仓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陈仓新篇章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先后3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区委书记、区长述法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宝鸡市陈仓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调度、协调,全面落实《宝鸡市陈仓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在全区党政机关建立“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区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法、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和全面实施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宪法宣誓、公务员学法、领导干部考试等制度。邀请法学专家在陈仓发展讲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讲座,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组织全区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4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增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应诉能力。同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程,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地位,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巩固提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积极配合宝鸡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班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贯彻落实《宝鸡市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指导虢镇街道、赤沙镇、慕仪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工作,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镇(街)法治政府建设陈仓经验。联合区检察院对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文化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五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调整优化社会工作、数据管理、农业农村、金融、老龄等领域职能,顺利完成党政机构改革任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整合规范原有执法队伍,分流安置行政执法人员26人,推动执法职责回归机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得到持续深化。综合设置镇街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建立“5办2中心1队”的基本框架,镇街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清理规范区镇两级议事协调机构20个,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并公布区镇两级权责事项2750项,同时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完善部门和镇街权责清单,为镇街和部门照单办事提供依据。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着力破除各类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形壁垒。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抓好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自主网上申报等改革措施的落实,企业注册登记实现全程网办和“一站式”办理。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实现高效办结。优化“线上”服务,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实现项目申请“零跑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的应用,对作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政策。围绕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确定企业信息变更等13项高频事项作为全区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改革任务,全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网上办件达到1900余件。依托线上平台,打破地域阻隔和信息壁垒,形成“异地申请、属地审核、协同联动”新模式,累计与铜川市印台区、安康市汉滨区等36个县区签订协议,跨区域通办“朋友圈”不断扩大。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及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高法治化水平。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全量清理各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做法的法规政策,废除各类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消除隐形壁垒,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初违不罚”和“免罚事项”清单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变多头检查为统一检查,减轻对市场主体经营干扰,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1批次,在19个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圆满完成全部批次的抽查任务。持续深化“减证便民”行动,保留证明事项12项,取消证明事项2项,新增第四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项,累计40项证明事项实行了告知承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宝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登记关,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均需履行由区司法局审查是否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程序,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口关”。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核质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开展涉及国旗管理、罚款事项、不平等对待企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出租汽车驾驶员户籍或居住证限制、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等有关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有序清理各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除制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性障碍,维护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法律顾问工作,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始终把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前提,着力构建科学决策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科学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全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对提交区委、区政府的会议议题中涉及法律事务的,提前引入法制审核并认真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区法制机构负责人按要求列席会议。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质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内容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依法科学制定《2024年度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法律顾问工作。贯彻落实《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开展2024年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和评价工作,全区66个党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强化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实质性参与决策、涉法事务论证、合法性审查、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区政府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提供法律咨询6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8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80条。  

五、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和2024年区级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道)工作推进会,组织涉及下放行政执法权的8个区级部门与承接执法事项的14个镇(街道)签订行政执法事项赋权确认书并进行业务培训,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宝鸡市陈仓区向镇(街道)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实施方案》,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和政策解读,选取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镇街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14项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各镇街,并对赋权事项开展调研评估,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的难题。组织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晰各单位的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联合区检察院对全区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为期三天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专项检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研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进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若干措施》,持续推进6个方面45项具体任务落实落细。召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培训会,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专项清理,动态调整执法人员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满足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需要,与“法宣在线”平台对接联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组织全区540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全年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线上考试2次,报考人员578人。

(三)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过度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七个方面问题,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指导行政执法单位充分运用柔性执法模式,严防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为企业发展营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挂牌成立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设置,明确各镇街司法所协助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断构建完备的区、镇(街)二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制度,对2023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印发《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会商机制,明晰监督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在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和案卷评查暨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年内开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54卷,上报6卷优秀案卷参与全市联评。

六、健全应急工作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构建“1+44+67+N”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新模式,强化预案体系建设,提高预案修编质量水平。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总体应急预案和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将有关情况按季度进行全区通报。举办第16个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为主题的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市、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雷霆救援队伍等30余家参与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3000余份,通过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和防汛防火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和锻炼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各镇街、各部门、各有关企业相继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避险、地质灾害、消防逃生等各类应急演练1718场次,参与240999人次,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煅练了队伍,提升了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应急管理信息保障能力。

(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组织14个镇街参加应急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视频直播培训班及市局组织的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全区各镇(街)、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得到新提升,镇(街)实现“六有”(有机构、有队伍、有预案、有物资、有场所、有平台),村(社区)实现“三有”(有网格员队伍、有物资装备、有工作制度),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实现“监测预警、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处置”等实施联动指挥调度功能。

七、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区镇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搭建矛盾纠纷协同处理平台,共同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指导成立保险纠纷调委会、金融纠纷调委会,成立行政调委会46个,打造品牌调解室6个。充分发挥区镇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建立矛盾纠纷红黄蓝三色预警工作台账,及时跟踪推进纠纷化解稳控到位。组织全区200名骨干人民调解员开展为期两天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2024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92件,调解成功1182件。

(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及《陕西省关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1155N”工作法,构建涵盖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及维护信访秩序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化制度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遵循法律法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中省市转送交办督办和本级登记信访件共541件,其中通过网上信访达成人民调解的78件,行政复议的7件,法院一审判决的6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5.2%,全区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9%。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主动适用行政复议决定和促进和解“双轨”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全区4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表扬。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50件,办结48件。收到行政应诉案件31件,从二季度开始“零败诉”,实现了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政务诚信建设

(一)强化各类监督相互贯通。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扎实推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0件,政协提案174件、建议78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年受理诉求1024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3.26%。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对收集到的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按期答复率100%,办结区长信箱240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功能改造,在网站首页设置“长者模式”,打造方便、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平台。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实行“双公示”信息报送通报预警提示制度,专题召开“全面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质量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双公示”信息报送三率达标。扎实做好企业失信治理,不断加大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各执法部门主动对接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组织专题培训、沟通对接会7次,主题宣传1次,发布信用专题信息20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行政机关守信践诺的良好形象。

2024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尚待完善;三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夯实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推进机制,扎实开展法治督察,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陈仓建设中率先突破。二是强化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实务培训,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多措并举,推动行政复议提质增效。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庭审旁听、以案释法活动。积极探索“复议+调解”新模式,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进行政争议经复议后“案结事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