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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的公告

来源:区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4-12-20 14:40

为切实加强地方金融组织常态化监管和违规整治工作,督促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合规发展,我办决定在全区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为了便于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027年6月30日

二、整治对象

辖内地方金融组织

三、整治内容

本次规范整治主要针对以下方面内容进行,若发现以下情况,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及时举报。

1.未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或批准,从事或变相从事地方金融业务,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贷款”“典当”“融资担保”“股权交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等与金融活动特征类似字样的企业。

2.对地方金融组织存在借贷资金入股、内部员工集资入股、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等现象的。单位或个人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存款、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的。

3.地方金融组织出借、出租或者变相出借、出租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

4.地方金融组织非法受托投资、自营或者受托发放贷款的。

5.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6.开展虚假、误导性、保本、保收益或者无风险等金融宣传的。

7.地方金融组织跨越区域或超越核准经营范围开展金融业务活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四、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917-622232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邮箱:ccqjrb@126.com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党政机关集中安置点1号楼10楼10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