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宝陈农项发〔2023〕1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陈农财字〔2023〕57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实际特制定《陈仓区2023年第一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内容及资金用途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示联系电话:0917-6226739。
附件:《陈仓区2023年第一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实施方案》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陈仓区陈仓区2023年第一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保障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主要是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所用,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现根据中省市农业执法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配备农业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法律法规宣传等,全面提高我区农业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资金来源
2023年项目计划总投资20万元,全部为省级专项资金。其中购置执法装备6万元,法律法规宣传培训6万元,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8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购置执法装备
购置执法基础类、取证类和应急专用装备。
(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邀请涉农法律专家,针对农资经营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结合市区级农资市场交叉检查等多种检查时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等法律宣传活动契机,开展农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1.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等,积极创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2.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农机等领域范围日常监管巡查、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广运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
3.加强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完善借阅登记制度,采购相应档案柜;加强执法装备、工具的规范化使用和存放,采购相应的存放柜。
4.开展内部执法能力提升培训。邀请律师、市支队业务骨干等授课,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及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以案释法”研讨学习交流,集体研学法律实务操作等。购置农业执法相关书籍和书柜。
5.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市区级农资市场交叉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集中执法检查;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畅通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
6.开展基本队列会操、基础防卫、应急处置等训练活动,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实施时间
2023年10月-2024年8月,完成上述实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