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3】86号)、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产实际,陈仓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陈仓区2023年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救灾内容及资金用途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将依照方案实施。如有异议,请于11月2日17:00前将异议材料书面报送区农技中心农技站,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对未署名或署名不真实的异议材料视为异议无效。公示联系电话:0917-6212175。
附件:陈仓区2023年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内容及资金用途。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5日
陈仓区2023年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内容及资金用途
一、实施区域及内容
1、小麦湿粮烘干作业:以具备粮食烘干条件、实际开展小麦烘干作业的区内粮食新型经营主体为主,重点支持小麦烘干所需各类燃油、燃气、乙醇、用电等材料支出,补贴小麦湿粮烘干0.6万吨,技术应用面积1.83万亩。
2、小麦秋播用种:以虢镇、千渭、东关、阳平、周原、慕仪、贾村、县功、新街9个镇街受灾农户及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为主,支持种植稳产、抗逆、优质、高产小麦品种,技术应用面积20.9万亩。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
项目总投资227万元,其中:小麦湿粮烘干作业补贴资金18.0万元,烘干材料(包括各类燃油、燃气、乙醇、用电等)每吨粮食补贴30.0元;小麦秋播用种补贴209.0万元,每亩补贴10.0元。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按照实施主体(项目村或新型经营主体)秋播用种面积和小麦烘干质量,镇街核查确认,区级联合抽查验收,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分别采取农户“一卡通”账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公账户,统一拨付补助资金。秋播小麦用种补贴与当季其他项目同类补贴不重复实施。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省级农业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