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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信息公示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5:34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和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陕水河湖发〔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3年山区河道区级、镇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日常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陈仓区2023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表

陈仓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docx

宝鸡市陈仓区水利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