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9号)及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宝陈财农字〔2023〕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陈仓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内容及资金用途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将依照方案实施。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7月30日17:00前将异议材料书面报送区农技中心植保站,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对未署名或署名不真实的异议材料视为异议无效。公示联系电话:0917-6212179。
附件:陈仓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陈仓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及资金用途
一、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白粉病、麦穗蚜、红蜘蛛、麦田杂草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应急防控。根据病虫发生态势,发布病虫情报,及时向省市业务部门及区级领导汇报病虫发生情况,督促镇街开展防治,确保夏粮生产安全。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
1.资金来源:
陈仓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专项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宝农计财发〔2023〕9号)文件下达,项目总投资14万元。
2.资金用途:
储备小麦病虫害防控药剂。40%丙环唑微乳剂(规格100g×60瓶),15%噻虫·高氯氟悬乳剂(规格100g×60瓶)。用于2024年小麦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