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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第四批省级专项资金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0-17 14:33

为了扎实有效的落实动物防疫各项措施,及时掌握动物疫情,科学评价动物防疫效果,从根本上保障动物防疫“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工作要求。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四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公共服务与保障和农业灾害防控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陈仓区2022年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动物防疫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1号)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暂行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6]102号)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疫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防控主要人畜共患病,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发生蔓延,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强化兽药销售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区域性流行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一)实施单位:宝鸡市陈仓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陈仓区家畜良种繁育站、陈仓区虢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和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二)主管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三、资金使用重点及方向

这次省级专项安排我区动物防疫项目资金27.02万元,其中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动物卫生检查站防控补助20.0万元,动物疫病监测净化5.0万元,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和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2.02万元,各自使用重点和方向是:

(一)动物疫病防控运输指定通道动物卫生检查站监督补助(20.0万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区在坪头连霍高速公安检查站设立了陈仓区动物卫生检查站,检查站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20.0万元防控补助由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实施,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采购维持正常的检查运转物资器械、清洗消毒、快速检测试剂、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防冻保温等器具设备,病畜隔离、无害化处理等补助。

(二)动物疫病监测净化(5.0万元)。对省市下达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监测鸡、鹅等易感动物;口蹄疫监测猪、牛、羊等易感动物;小反刍兽疫监测山羊、绵羊等易感动物;非洲猪瘟、普通猪瘟监测生猪;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监测羊、牛。依据《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预算定额标准(试行)》测算,主要用于购置检测试剂、采样用品、人员防护用具、配合人力支出。具体每年开展两次集中监测,按照省市分解任务,上半年、下半年各完成各类疫病动物血清学抗体检测不少于200份,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50份。全年各类疫病动物血清学抗体检测不少于400份,病原学监测不少于300份,为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流行病学提供技术支撑。

(三)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02万元)。2021年全区经过“两病”监测共扑杀2只奶山羊,根据中央补助标准每只补助400元,省级补助100元,共500元,扑杀2只奶山羊补助0.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0.02万元,中央补助资金0.08万元暂未到账,可先行给付,等待中央资金下达后予以填补;或0.02万元同2.0万元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一并下达给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2022年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生猪饲养量和合理的生猪病死率、实际处理率测算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下达我区2022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0万元实际是2021年上报的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根据我区上报的2021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每处理1头中央补助60元、省级10元、市县级各5元),综合测算分配省级补助经费。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55号]中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的政策,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通过“一卡通”予以补助,此项补助已通过核定、公示足额拨付无害化处理者。

以上三项涉及资金额27.02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项目建设目标,陈仓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负责、副局长具体分管,局综合计划股、畜牧兽医及渔业管理股、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承担项目方案的审定、量化考评,补助经费议案初定,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督导实施、检查验收等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完成。

(二)加强项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的管理。项目资料妥加保管,以备后查。为了确保项目正常实施,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督促项目进度、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力求项目效益最大化。

(三)严格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及采购物资一律采取转账支付形式拨付,杜绝截留或挪用情况发生。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