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

来源:市应对疫情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0-11 16:21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全市新增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1个,具体为:

一、高风险区(1个)

眉县金渠镇经开区保障房一号楼2单元

二、中风险区(1个)

眉县金渠镇经开区保障房一号楼(除2单元)

眉县除前期已公布及上述高、中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