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外县协查函通知,宝鸡市1初筛阳性人员,经区流调专班流调追踪,在陈仓区有活动轨迹,现公告如下:
10月2日
12时02分玉某在虢镇高速口基站乘陕CD00112出租车(微信收款码为封刀看海和杨某军)返回外县区。
请10月2日13时00分-10月3日22时00分乘坐陕CD00112出租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镇(街)、村(社区)、单位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停止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就地自我隔离,避免与他人接触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存在瞒报、谎报、知情不报,违反防疫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流动,外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陈仓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17-6220145
宝鸡市陈仓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