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9月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从9月16日00:00时起停止执行。为更加有效统筹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强化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管控措施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现有的中高风险地区、居家隔离人员在未解除之前,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区内人员持陕西一码通场所码绿码、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最近一次核酸采样贴等正常出行,尽量减少流动,不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区外来陈返陈人员管控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惩处。
二、加强交通管控。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交界、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查验点严格按政策继续做好查验工作,切实抓好外防输入工作。区内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正常开展运营。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运营企业、司乘人员要坚持要求乘客扫场所码、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最近一次核酸采样贴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惩处。
三、规范经营活动。区内所有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各类经营门店等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正常开展经营。各类旅游景区,饭店、影院、网吧、酒吧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错峰、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接待量不得超过设计接待量75%。所有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各类经营门店等要坚持要求乘客扫场所码、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最近一次核酸采样贴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由相关部门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惩处措施,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做好校园防控。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正常开展教学(托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师生校内坚持戴口罩、少聚集。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缺课追踪制度,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儿童)健康管理、教室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出入查验。原则上每个小区(村)只保留一个主出入口,坚持全天候24小时值班值守和进出同查,所有进出人员按要求扫陕西一码通场所码,出示行程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最近一次核酸采样贴。快递、外卖等在小区(村)、单位出入口执行无接触配送。“三无”小区由房屋建设或原产权单位、属地镇街、小区下沉专班共同协商,迅速落实小区出入口24小时查验等防控措施。
六、持续核酸检测。区内所有人员要按要求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群要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不交谈。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将采取多种方式对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依法予以惩处。
七、严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各类线下会议、论坛、展会、庙会、大型文艺演出、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提前5个工作日报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大型活动专班审批,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事不办”,确需举办的,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规模控制在10桌(100人)以下。
八、守好特殊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看守所等重点场所,要坚持封闭式管理,提倡视频探视,加强人员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6日00:00时起执行。
宝鸡市陈仓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