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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催报公告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22 15:31

各市场主体: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2年6月30日截止,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在此特别提示:凡2021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尽快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公示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n.gsxt.gov.cn),进入首页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二是登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网址:http://snamr.shaanxi.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中选择市场主体年报,进入填报页面;三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公众服务”菜单中点击微信公示系统选项。完成注册登录后绑定市场主体信息填报年报。

对未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现再次进行催告。逾期和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多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同时根据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提醒:若不再开展经营活动,请尽快办理注销登记。年报有时限,填报须及时!

年报咨询电话:0617-6237065

注销咨询电话:0917-6237619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