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向陕西西铁颜家河石料有限公司颁发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陈仓区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和采矿许可证,标志着陈仓区矿业权管理迈入“物权登记+行政许可”分离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新阶段。
此次颁证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矿产资源法》的重要举措,推动矿业权管理从“一证载两权”向“权证分离”转变,使矿业权由单纯的“开采许可”转变为具有物权属性的财产权力。通过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明确矿业权人用益物权属性,有效减少行政审批对矿业权流转的干预,切实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为优化矿业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将认真贯彻《矿产资源法》,持续深化矿业权“权证分离”改革,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同时,将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全程监管责任,在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为陈仓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