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立足财政职能,按照“资金规模稳定,投入力度不减”的要求,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衔接资金规模稳定。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资金保障工作,年初安排区级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与上年投入规模保持一致,确保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同时,安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补助资金844.7万元,重点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资金使用,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的原则,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通过科学规划资金使用方向,确保资金投向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建立财政衔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优先保障财政衔接资金支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加强资金动态监控,定期调度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拨付中的问题,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强化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扛牢政治责任,紧盯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资金保障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