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代位注销’制度和你们的贴心指导,我们合作社才能够顺利完成注销,终于解决了困扰我们的难题。”宝鸡市新丰德田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孙女士在通过“代位注销”完成合作社注销后如释重负地说。
宝鸡市新丰德田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12月20日,成员共有55人,其中法人成员1个,自然人成员54人,成员年龄跨度从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因不再经营,打算办理注销业务,而合作社中7名成员已经去世,导致合作社无法按照正常流程注销退出,这成为了困扰合作社和负责人的一大难题。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向孙女士介绍了“代位注销”政策,一次性帮助孙女士准备“代位注销”所需材料以及所需注意事项,为其理顺了合作社注销的全流程,帮助该合作社顺利完成了注销。
“代位注销”是指因自然人死亡、经营主体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经营主体或分支机构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已死亡、注销或者被撤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注销登记。
近年来,区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行落实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简易注销、普通注销、“代位注销”等多种注销方式,畅通全区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极大地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有效促进了全区市场资源配置优化。下一步陈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履行好便民利企措施,不断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切实提升办事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