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宝鸡市陈仓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若干措施》《宝鸡市陈仓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宝鸡市陈仓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及时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落细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5月22日至5月24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组成行政执法监督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组,分别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家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
为了保证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区司法局法制股根据《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和《宝鸡市陈仓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评分表》。行政执法监督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和督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从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赋权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乱罚款专项问题、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十个方面进行检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从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五个方面进行督察。行政执法监督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组现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就如何完善举措、补齐短板提出了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限时整改,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利剑”作用,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探索和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活动,督促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努力打造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陈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