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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中车时代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3-02 15:00

为了切实维护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车时代项目土地征收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宝陈政公﹝2020﹞18号拟征收土地公告》及我区近年征收土地实际补偿情况,现制定以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及面积

宝鸡市陈仓区东关街道南阳村、双碌碡村、太公庙村。四至:该宗地东临中兴路、南临科技大道、西临太公庙、沙岗村、北临陇海铁路。总面积:385.32亩,其中南阳村水浇地149.88亩;双碌碡村224.1885亩,其中水浇地217.323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8655亩;太公庙村11.2515亩,其中水浇地10.6305亩,农村住宅用地0.4635亩,公路用地0.1575亩。

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80000.00元/亩。

(二)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25000.00元/亩(由村委会包干使用,费用包含青苗、果树及农用地配套设施、路、渠、井,菜地、大棚、园地、苗圃、看护房等)。

(三)征地范围内地上构建筑物、坟墓按有关标准据实结算。

三、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补偿费已核定在上述安置补助费中。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