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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说:
1、存量公租房:简单来说就是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主要包括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
2、保租房:指由当地政府集资建设的,然后以较低价格出租给当地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是个人的房屋。这种住房的面积平方数一般都不会超过70平米,而房屋租金一般都会比同一地段的房屋租金更低一些,让很多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是青年都可以租赁得起,从而有效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问题
3、新市民、青年人:最初指的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并且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如今则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各种原因来到某一个城市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部队转业人员等。青年人就是这个群体当中的年轻人和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
二、公租房与保障房区别:
1、性质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都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属普惠性公共服务,市场自发供给不足,需政府政策支持引导,是低租金保障性住房。
2、保障对象不同。公租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有在中心城区居住、工作、生活的年限要求,以及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等,具体条件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保障性租赁住房针对住房困难包括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更关注保障对象就近工作、生活、就医、出行等需要、更快捷方便地帮助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不设收入线门槛。
3、户型面积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成套住房必须配置桌椅、柜床、厨卫等基本设施,水、电、气实行“一户一表”;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套)间建筑面积以30—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配置床、柜、卫生间等基本设施。公租房建设坚持经济实用原则,实行小户型、简装修,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套型结构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套型结构设计应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采光、隔声、节能、环保、通风的要求。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4、责任主体和筹集方式不同。公租房由政府负责提供实物房源和货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5、实施区域不同。公租房涵盖各市(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反占城市。
6、准入退出管理不同。工作服有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度政策支持,适度约束管理,不同建设方式应有不同准入退出管理。
7、监测评价不同。公租房应实现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其他家庭在合理轮后期内予以保障(一般不超过三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评价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取得的实效。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要求:
(一)保障条件。保障对象包括宝鸡市区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市区从事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引进人才等群体。申请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成员在宝鸡市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3.申请人在宝鸡市区稳定就业。
(二)租金价格。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平均租金的90%执行,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对公租房小区周边租金价格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根据2020年7月公租房小区周边租金价格调查情况,暂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按照9元/平方米/月执行。
(三)分配管理。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做好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采取线下申请审核,由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宝鸡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受理初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复审,通过后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分配,与宝鸡城建集团公司签订《宝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