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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解读:陈仓区2023年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1-13 16:47

原文链接:/col14317/col14320/col14321/col17055/202303/t20230301_782401.html

受访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访嘉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莉


问题1:预案修订背景?

回答:为有效管控、降低、消除特种设备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推进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实施,确保我区特种设备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针对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编制《宝鸡市陈仓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问题2: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宝鸡市陈仓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问题3:预案适用范围?

回答:该预案主要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

问题4:预案组织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宝鸡市陈仓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作为区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专业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大队、陈仓供电公司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视情增加成员单位。发生需启动本预案的应急情况时,以上单位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问题5: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内容分为总则、应急指挥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监督管理、附则和附件等8章,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便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迅速开展应急行动。

问题6:预案启动后的响应程序?

预警级别按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Ⅰ级应急响应,由区委、区政府上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一般应对特别重大事故,总指挥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指定的同志担任,并报省市场监管局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协助。

(2)Ⅱ级应急响应,由区委、区政府上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一般应对重大事故,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并报省市场监管局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协助。

(3)Ⅲ级应急响应,由区委、区政府上报,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般应对较大事故,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4)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般应对一般事故,并由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问题7:响应级别调整?

特种设备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且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逐级上报,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当特种设备事故危害已经减缓或消除,应当逐级报告上级政府,相应降低或解除响应级别。

问题8:预案落实措施?

1.加强宣传学习贯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学习本预案,进一步熟知自身职责,熟悉工作流程;2.开展应急演练。尤其是加强特种设备紧急停用、人员疏散、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方面的演练,提升队伍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3.落实信息报送制。严防事件迟报、谎报、漏报、误报等现象发生,避免造成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