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7-6236615 负责人:陈海宁
1、负责就业创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2、开展就业失业登记,负责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及待遇经办,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工作;
3、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就业数据采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工作;
4、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审核、贴息及到期贷款回收等工作,落实好普惠金融扶持政策;
5、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培训日常监管工作;
6、开展职业介绍工作,积极搭建供需平台,着力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提供便捷的就业服务。
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0917-6213162 负责人:王辉
做好辖区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区属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失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审核、养老基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
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17-6216186 负责人:付源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包含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年审;
3、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稽核;
4、受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参保登记;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上解、申请;
8、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上报,编制基本养老保险财务报表和基金预决算;
9、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养老处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17-6215959 负责人:马亚丽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经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基金管理、待遇审批核定、领取资格认证、丧葬费审批、养老金等待遇发放、待遇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内控稽核、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178及“八大员”工龄补助代发、档案管理等业务,以及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投诉举报受理,编制、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并对乡镇(街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内设股室:政秘股、参保登记股、待遇审批股、财务基金股、内控稽核股等股室。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7-6212198 负责人:李静
1、负责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登记统计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工作;负责接收非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2、负责办理单位和个人人事代理、档案托管,为代理人员提供户口迁移等服务;负责代理人员政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人事代理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
3、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落实就业见习岗位,促进供需见面;指导就业见习工作;做好就业见习资金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宝鸡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做好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工作,承担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扶持,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创业学生申报创业基金贷款。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17-6226356 负责人:齐永峰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